关于《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西单元A-01-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西单元A-01-1地块位于温州市平阳县凤卧镇平凤村,地块占地面积5945m2,中心坐标为东经120.2723041°,北纬27.6659253°。地块北邻房山路,其余三侧皆为农田。根据《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西单元详细规划》,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(R2)。
本次地块调查结论如下:
调查地块土壤中石油烃(C10-C40)、汞、砷、镉、铅、铜、镍、锌检测值均低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》(DB33/T892-2022)表A.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。
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水质pH值为6.88~7.14,呈中性;浊度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IV类标准限值;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总大肠菌群、色度、溶解性固体总量、总硬度、氯化物、耗氧量、氨氮、钠、铝、硝酸盐氮、亚硝酸盐氮、氟化物、细菌总数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IV类标准限值;地块内外指标检出浓度相近,且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《温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(2025年)》,全市5个国家地下⽔环境质量考核点位,包括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4个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点位1个,水质类别均保持Ⅴ类。温州地区整体地下水水质一般。根据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及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》,浊度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指标,且调查区域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,也不用作其他用水开发,无地下水经口摄入和皮肤接触的暴露途径。因此,在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,不开发利用的前提下,上述超标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;石油烃(C10-C40)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未超过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综上,平阳县凤卧镇凤卧溪以西单元A-01-1地块环境质量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,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(R2)开发利用,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