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阳县绿洲机械有限公司年热处理10000吨钢件扩建项目阶段性自主验收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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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现将平阳县绿洲机械有限公司年热处理10000吨钢件扩建项目阶段性自主验收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平阳县绿洲机械有限公司年热处理10000吨钢件扩建项目阶段性自主验收
建设单位:平阳县绿洲机械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7日--2021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