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安市东丹汽车零部件厂(个人独资)建设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分析报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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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现将瑞安市东丹汽车零部件厂(个人独资)建设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分析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瑞安市东丹汽车零部件厂(个人独资)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瑞安市东丹汽车零部件厂(个人独资)
公示内容:分析报告,详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18日--2026年5月17日